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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 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局专场)

即墨融媒

2024-10-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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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于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即墨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局专场,邀请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宋彦同志,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科科长于淑良同志、餐饮安全科科长兰青青同志、药械科科长孙晓传同志等介绍即墨区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情况。

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今天的主题是:即墨区推进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情况介绍。大家知道,“九龙治水”式的监管会导致部门多头管理和重复检查、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政企良性互动不畅以及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等问题,亟需创新监管方式,以适用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事项要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领域牵头组织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创新试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即墨区政府办公室又印发了《即墨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为了通报有关情况,增加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社会知晓度、支持度,更好的为全区市场主体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宋彦同志;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科科长于淑良同志;

餐饮安全科科长兰青青同志;

药械科科长孙晓传同志。

下面,有请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宋彦同志,介绍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宋彦: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下面由我发布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去年以来,在即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青岛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聚焦“综合监管一件事”省级试点任务,创新探索“食品生产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模式,打出“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组合拳,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该项试点已通过省级验收,并作为全省食品生产领域唯一试点典型入选省级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创新成果,在全省宣传推广。先后获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金牌案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网、大众日报、光明日报、山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余次。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逐步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等监管领域拓展,将涉及多个部门的有关联的监管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形成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办法,着力构建 “六个一”综合监管机制。

“一个方案”抓统领。制定出台《即墨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流程、预计成效,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形成权责清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一个清单”明监管。根据各业态领域的风险特点,结合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的原则,按部门梳理整合,分别形成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领域的监管事项清单。

“一个指引”抓规范。在整合各部门监管内容、规则和标准的基础上,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对象、内容、频次、方式、措施、程序、分工等要求,编发各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合规指引,明确“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一次办好”优服务。结合综合监管,做优服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和药品零售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次办好”,实现事项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通理”。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检查次数,助力企业轻装快跑,实现监管服务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经营干扰最小化目标。同时,持续发挥20处营商环境联络站、10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预警吹哨”,依辖区确定重点企业,一对一上门走访调研或集中座谈,常态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使跨部门综合监管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一个平台”提效能。依托“明厨亮灶”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在线智慧监管,监管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对餐饮经营单位违规操作和隐患进行实时预警、指导、取证。

“一个名录”抓信用。对企业实施信用差异化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加大对信用较低、风险较高企业的抽查力度,减少对信用较高、风险较低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监管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监管部门采取“容错容缺”修复,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助力发展。

通过去年以来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初步统计,每年可减少对单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各类检查活动达20次,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领域的市场主体检查频次也大幅度减少。这就极大减轻了因重复检查、反复迎检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有效规范了各部门职责边界和监管行为,有效搭建了政企沟通服务纽带,有效提高了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在企业和社会上取得了较好反响。

目前,通过推进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已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等四个领域覆盖50家较大规模企业,提高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整体效能,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这些。

主持人:刚才,通过宋彦局长的介绍,相信各位媒体朋友对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有了更加直观、具体的了解,下面欢迎大家就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情况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谢谢!

鲁网记者:请说明一下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以来,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于淑良: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们开展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以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动服务为切入点,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领域涉及16个部门、370多个关联监管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综合监管。参与部门应联尽联、监管任务集中发起、检查情况当场反馈、处理结果统一报备、“一企多查”备案管理。对于企业,从面对“单个部门多次查”变成“多个部门一次查”,迎检的体验“又快又好”,单家企业年减少检查活动20次,企业迎检量同比可缩减75%;对执法部门,从“各自为阵”转向“攥指成拳”,监管效能不断提升。监管过程聚焦企业的堵点难点,推行以“服”促管、问“需”于企、送“策”上门,设置企业联络专员,发放服务卡、政策法规读本等600余份、推送各类信息1200余条,收集意见建议、困难诉求等342条,引导1000余家企业落实规范化提升。秉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以“去除病灶”为着力点,以事后“康复式”回访为助长器。截至目前,先后对68家次企业开展了跨部门综合监管,对1548起较轻违法行为落实免罚并全面整改,指导失信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1.9万余条,引导企业主动纠正涉嫌失信行为800余个。

半岛都市报记者:在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过程中,采取了哪些监管方式?

兰青青: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在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过程中,以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影响为前提,我们采取了多种监管方式。

一是现场监管。多部门在同一时间、进入同一家企业、同步开展多项检查。检查方式包括查阅档案资料、进行必要的实地检查等。检查情况当场向监管对象反馈,确保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二是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物联网、视频监控技术,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探索以远程取证固证、远程执法处置为关键环节的在线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信用状况不同,在监管方式、抽查领域、抽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参考,提高监管效率。

大众网记者:有个问题企业尤为关心,就是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有怎样的程序?

孙晓传: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在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过程中,我们履行了下列程序:

1.参与部门“应联尽联”。所有对相关领域企业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都应参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每个部门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综合监管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监管任务“集中发起”。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发起跨部门综合监管任务。综合查一次、一次全查完。

3.检查结果“当场公布”。检查前,由牵头部门向各参与部门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说明综合监管的目的、程序和要求,然后由企业负责人作公司简介。参与现场监管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完毕,向牵头部门提交《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统计表》;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的部门,应当按照监管日程完成检查项目,及时提交《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统计表》。牵头部门汇总检查情况,当场向企业反馈,确保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4.行政执法“刚柔并济”。注重服务型执法,贯彻“轻微免罚”,对必须给予处罚的,秉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侧重教育引导;做好事后“康复式”回访,对违法主体跟踪服务,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对于《企业服务卡》中列明的经营困难和问题,由相关部门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转办至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企业。

5.事后处理“全程闭环”。各监管部门归集检查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或立案处罚。事后将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监管部门将相关企业整改完成情况或者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相关处罚文书,及时向牵头部门报备,杜绝暗箱操作。

6.自行检查“备案说明”。实行检查备案制,对于已经参加过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企业,除因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事项或者上级要求的专项检查等,原则上各部门年度内不得再行检查;确需开展检查的,需向牵头部门备案说明情况后方可开展。

主持人:感谢宋彦局长和各位同志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进一步采访需求,请联系各位发布人。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四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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